英國籍38歲女子DUR CIGDEM到柬埔寨旅遊,結識國籍不詳的男子「Jimmy」,Jimmy先請D女帶著他的行李飛來台灣,結果一入境,就被查出包包夾藏3包,市價逾600萬元,法官考量D女未造成危害,依法減刑後,判她應在台灣服刑16年後再驅逐出境。
判決指出-MissAV-18,去年4月12日,D女從英國倫敦希斯洛機場搭乘馬來西亞航空班機,前往柬埔寨金邊旅遊,7天候她自金邊搭機來台,一入境就被海關查獲走私海洛因,毛重約2.5公斤,當場依運輸一級毒品罪逮捕送辦。
D女被逮後否認運毒,宣稱不知道她的背包怎會被放入黑色包包,還舉她跟一名國籍不詳男子「Jimmy」的認識過程,稱她剛到金邊就被「Jimmy」搭訕,兩人約好來台灣,「Jimmy」先叫她帶著行李過來,豈料「Jimmy」卻在裡面夾藏海洛因。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,法官發現,D女曾經將及Jimmy的黑色包包,短暫放在飯店大廳,但按當時情況,「Jimmy」應該不可能馬上割開D女包包,將海洛因放入夾層,認定D女應該知道黑色包包是「Jimmy」所有。
法官認為,D女被逮捕後,雖然拿出「Jimmy」傳送的「當你在廁所時,我在你的行李中放了一樣東西」訊息,但這則訊息應是D女經海關查獲後,「Jimmy」為了迴護她而刻意傳送的訊息,考量毒品未流入市面即被查獲,依法減刑後,判她16年徒刑。可上訴。
※ 提醒您:戒毒專線08007708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