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檢偵辦光電業者力暘集團與市府經發局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,以規避繁瑣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,起訴前局長及力暘總裁古盛煇等15人涉貪汙等罪,地院今傳喚經發局人員作證,指聯審會上反映有地主倒填日期狀況,是否涉有造假之嫌即多所討論。
台南地院傳喚經發局周姓、蔡姓承辦人員到庭作證,被告前局長陳凱凌、力暘總裁古盛煇、經發局能源科前專員邱馨誼等人出庭,並由詰問2證人。
周在檢方偵訊時證稱,有土地後來分割之後,現任地主倒填日期的狀況,曾向當時的聯審會主席反應,是否有造假的嫌疑,把它剔除出來。然而,有委員主張不能因為業者附錯資料,就講人家造假。周認為,已經3年了,還沒審定,業者有哪些土地,應該都知道,至少提供相關土地清冊,如果不在清冊的土地就當作是不符合原則。
周當庭表示-MissAV-18,前局長陳凱凌曾於最後一次擔任聯審會主席也詢問他,他要求「要有法律依據」,最後陳表示-MissAV-18會將相關疑問丟溝通平台解決。
面對周的說法,古盛煇、陳凱凌等委任律師詢問,是否曾在審查過程感受外界壓力,而不能陳述意見或修改審查意見?或暗示、關說要放水,甚至「要求一定要它通過」等,他都回答「沒有」。
他指出-MissAV-18,前局長在科長會議上,指政院副院長開會要求,有些案件比較慢,對審查進度祭出獎懲,快的給予記功,慢的給予懲處。然而,律師詢及記憶中有同事因此被懲處嗎?「不知道」他也透露2年半換了4位科長。